国际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维护校园生活秩序,保障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院我院国际学生校外住宿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一年级国际生一律不准校外住宿(国家政府奖学金生和省政府奖学金生除外);二年级以上的国际学生可以申请校外住宿。
第二条 受理校外住宿申请的时间为每年1月与7月,过期不予办理。
第三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需向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科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国际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 学院国际学生校外任宿安全承诺书》并附家长同意书。经同意后,国际学生本人负责寻找校外房源并与出租方签定协议,学校对可能由此产生的任可经济 纠纷或安全事故不负责任。
第四条 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到国际教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详细登记住宿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五条 在搬进校外住所24小时内,由房东陪同下持房产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并办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第六条 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国际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校纪校规,讲究文明礼貌,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 的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 国际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脱离集体。
第八条 若国际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国际学生应及时告知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科,校外住宿学生应经常与辅导员进行联系,以便辅导员及时了解学生学习、 工作及生活状况,掌握学生的动态。
第九条 以上管理规定须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校纪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国际教育学院上报校有关部门,勒令退学。
第十条 对本规定中未涉及的影响国际学生正常各项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的其它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